(2017)粤1202执恢277号关于申请执行人罗理全、邓银秀与被执行人黄杰文、陈雪莲合伙协议纠纷一案,本院(2015)肇端法民二初字第28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,因被执行人黄杰文、陈雪莲逾期未履行上述民事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,经申请执行人申请,本院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之规定,特发此执行悬赏公告,名单及照片如下:
(黄杰文照片)
(陈雪莲照片)凡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,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,本院将依申请执行人的承诺,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%给予奖励。举报信息如有重复,由本院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。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发放悬赏奖励:1、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;2、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的,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;3、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;4、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奖励的情形。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。自本公告发出日起,悬赏期限一年。特此公告。
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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